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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中医药条例》表决通过:加强中医药机构传染病防治和应急能力建设

作者:红杏林 健康 中医药 传染病    发布时间:2021-03-17

《甘肃省中医药条例》表决通过:加强中医药机构传染病防治和应急能力建设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机构和人员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院前急救体系,加强中医药机构传染病防治和应急能力建设,推广有效方剂和特色技术,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预防和救治中的作用。”3月31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中医药条例》。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刘伯荣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表示,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甘肃中医药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的特色和优势得到了全社会认可,出台《条例》恰逢其时,旨在通过法律的权威性、规范性、统一性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保护公众健康。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伟大创造,亦是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刘伯荣介绍说,甘肃是一个中药材资源大省,全国363种重要的中药材甘肃有276种,占到了76%,素有“千年药乡”“天然药库”之美誉。与此同时,甘肃还建立了完备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从省、市、县、乡村都有中医服务机构,90%以上的综合医院,97%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4%的乡镇卫生院都能够提供中医的医疗服务。


该《条例》共十个章节,拟立法对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保护、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教育与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与传承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播与交流、保障与监管等方面明确法律责任。


刘伯荣分析称,该《条例》对中药材质量提升和监管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包括卫生、健康、农村、农业、商务各部门对中药材的监督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说对规范、扶持和发展中医药事业,都能够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民族医药扶持也有了明确规定,并突出了中药文化建设方面,是一部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二处处长徐润莉说,该《条例》设专章对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作出规定,甘肃作为中药材的种植大省,此次通过立法促进中药产业发展,可通过法律解决这个重点问题,是一大亮点。


另外,该《条例》还分别从推行中药材的标准化种植,推动中药产业集聚发展,结合本地资源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以及对鼓励支持企业研发推广甘肃道地药材产品,还有推动中医药产业与健康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多方面做出了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细化了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政策机制,它衔接了中药法的相关规定,从建立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继续教育到完善师承教育、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中医药人才引进和激励评价政策,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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